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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行业将实现“全景”覆盖

发布时间:2020-03-11 15:00:36 关键字: 返回首页
大家都知道我国报废汽车新规定在6月份已经正式出台了,新规定的出台让想要办理报废车回收的车主很“兴奋”,毕竟自己的车办理报废汽车的时候不用按照废铁的价格来卖了,新规定出台不仅打破行业垄断现象,更是彻底将报废车回收后的零部件使用问题“解禁”,但是在新规出台的前一天,国家又发布了一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征求具体的实施细节。
5月31日消息: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今日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报废汽车应建立生产经营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录像保存时间至少1年。
 
国务院日前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为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商务部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起草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鼓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向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其中详细地规定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资质管理事项,明确了回收拆解行为、回收利用行为的各项规范。
 
征求意见稿规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废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回收拆解企业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相关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全覆盖的电子监控系统,录像保存时间至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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