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到北京天交解体厂的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报废新闻

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发布时间:2023-12-20 08:56:48 关键字: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返回首页
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1、家用5座轿车和7座的suv,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都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但在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就会引导报废。当车辆的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年检时间就会变成半年检(6个月检测一次),如果无法通过时,就要宣告报废了。

2、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这几类车,强制性使用年限是不得超过15年。当车辆的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就算车况再好,也是要被强制报废。

3、微型载货汽车这种车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2年,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便强制报废。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这种车型的强制性年限是不得超过10年,当车辆开10年后,肯定不能通过年检了,非报废不可。

5、出租车由于出租车每天都在跑,而且跑的里程又多,所以出租车最多只能使用8年,超过8年就得报废。终于知道为什么出租车总是那些廉价的捷达、桑塔纳了吧。
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程序

1. 在报废地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四联和车辆相关手续到报废地的车管所选择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在窗口选择“其他业务机动车业务受理”-“机动车异地报废”;

2. 在窗口受理完业务后需要去报废地车管所授权窗口打印“机动车注销登记受理凭证”并加盖车管所业务章;

3. 车主拿着机动车注销登记受理凭证回到车辆归属地车管所窗口选择“机动车其他业务受理”-“注销异地报废机动车”即可完成车辆异地报废业务;

4.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因为各地黄标车整治的原因,很多车辆被归属地车管所进行了锁定或者灭失注销(电脑窗口上显示为红色字注销),这类车还需要回到归属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解封或者注销恢复后,才能回到报废地车管所进行报废注销。
点我电话咨询:13311348550